房地产税收新政:契税优惠政策 12 月 1 日起执行

房地产税收新政:契税优惠政策 12 月 1 日起执行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多项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现行享受 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 90 平方米提高到 140 平方米,并且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 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 140 平方米的,统一按 1%的税率缴纳契税。以在北京购买 140 平方米、5 万元/平方米、总价 700 万元的第二套家庭住房为例,调整前的契税为 3%,即 21 万元,调整后的契税为 1%,即 7 万元,购房人将节省契税 14 万元,这无疑将大大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

同时,新政还降低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 0.5 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在增值税方面,新政规定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 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政策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10 月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修复节奏。契税优惠政策的执行,不仅能够促进新房市场“止跌回稳”,还能加快二手房市场活跃度上升,进而能够加快二手房与新房之间的传导链条,对于楼市信心及预期恢复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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