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甘肃榆中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2023 年 10 月 28 日晚上,女子冯某应邀到邻居家饮酒,罗某拿出杨梅酒让众人品尝,冯某喝完自己纸杯中的酒,而朱某连和刘某燕只尝了一小口后倒掉。晚上 9 点多罗某先行离开,9 点半左右朱某连、刘某燕和冯某散场,刘某燕送冯某到家门口后离开。约 50 分钟后,冯某被一辆行驶中的车辆碾压身亡,经鉴定,其死亡时体内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 399.82mg/100m1。
事后,冯某家属将罗某、朱某连以及刘某燕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90 余万元。家属认为,冯某当晚因醉酒侧卧在行车道内导致被车辆碾压身亡,被告在饮酒后未及时联系家属,且安全护送冯某到家,任由其醉卧在道路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与受害人冯某一起饮酒,酒后三被告应当负有安全将受害人冯某护送回家并交给其家属的义务。最终判决死者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即承担 90%的责任;共同饮酒者担责 10%,共赔偿 10.7 万元。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在与他人共同饮酒时,应注意照顾和保护对方的安全,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同时,作为成年人,也应知晓过量饮酒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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