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非独生子女护工假”落地举措

江苏探索“非独生子女护工假”落地举措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深,江苏省已全部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如何在老龄化社会中保障老年人的照护权、减轻子女的照护负担成为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江苏探索“非独生子女护工假”落地举措

为了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江苏省扬州、南通等地正在积极探索放宽护理假仅限“独生子女”的规定,制定更为宽松的政策,让更多子女能够享受护理假。

扬州市出台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今年10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子女或者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表示,有关护理假的规定,是根据扬州市老龄化趋势的现实需要作出的。一是现实的需求,二是顺应人口结构的变化。

南通市拟将护理假适用范围扩大至非独生子女

此前,江苏省内执行的政策明确要求,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享受护理假。去年年初,江苏南通市人大代表保鑫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出台育儿假、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等实施条例(细则)的建议》,建议取消“独生子女”限制,扩大护理假适用范围。

南通市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将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的护理假适用范围扩大至非独生子女。

南通市人社局征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今年9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征集《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意见建议,提出非独生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也将享受护理假。

广西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护理假对象范围扩大至非独生子女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罗天也曾建议,将子女陪护假享受对象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扩大到非独生子女群体。罗天在调研中感受到,很多有老人的非独生子女面临这方面的困扰。

如何确保护理假政策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院长杜鹏表示,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为了确保政策落地,应采取更多举措调动用工企业的积极性,比如鼓励倡导性的举措,对给予员工支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肯定措施。

杜鹏还表示,将护理假适用范围从独生子女扩大到非独生子女,更能够符合现在照料老人的现实。

各地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

目前,带薪护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各地正在执行的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部分省份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有的地方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而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带薪护理假。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否适用于岳父母或公婆”

有关部门的回复是,照顾公婆、岳父母,不能享受护理假。

结语

江苏省探索“非独生子女护工假”落地举措,是顺应人口结构变化、保障老年人照护权的积极举措。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和落地,更多子女将能够享受到护理假,老年人的照护负担将得到有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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