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再生铝块”的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夹杂着大量的废塑料、废橡胶和旧印制电路板等物品。经取样送交技术机构鉴定,确认该货物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洋垃圾,总重量达51.77吨。
海关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货物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对涉事企业展开调查。经查,该企业进口该批货物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故意将洋垃圾夹杂在再生铝块中进行申报,企图蒙混过关。
海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洋垃圾查获事件,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同时,海关还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洋垃圾是指境外向我国转移处置的有害固体废物,包括废弃电子电器、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废轮胎等。这些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我国明令禁止进口。
近年来,国家海关总署持续加大力度打击洋垃圾走私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口岸查验力度。同时,海关部门还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源头治理,从根源上遏制洋垃圾流入我国。
海关部门提醒,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海关将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洋垃圾问题,积极举报洋垃圾走私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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