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沈女士在准备卖房时,惊讶地发现分手 20 年的前男友出现在了自己的房本上,且显示两人为夫妻关系,而实际上沈女士未婚。
据悉,2004 年沈女士买房,是通过前男友的朋友办理手续,期间她一直未察觉问题。直到最近卖房,去房产局才被告知房子有共有人。房本上‘共有人’处有明显涂改痕迹,若不是此次卖房,沈女士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现。
如今,前男友已失联,房产局无法证实当年沈女士是否到场,法院也因过了 20 年追诉期无法受理。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沈女士卖房陷入困境,而她怀疑前男友伪造签名,早有预谋。
此事件提醒人们,在买房等重大财产交易中,务必亲自仔细核对手续和房本内容,不能完全依赖他人,以免遭遇类似沈女士的困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相关法律追诉期限以及房产交易流程审核严谨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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