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省份扩大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共济金额达 369 亿元

23 省份扩大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共济金额达 369 亿元

近日,国家医保局传来消息,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其中 23 个省份更是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 23 个省份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截至 10 月,共济金额已高达 369 亿元。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推进,有着重要意义。2021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使其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这进一步健全了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切实减轻亲属的医疗费用负担。

不过,在家庭共济的具体操作细节和共济范围等方面,不同省份的政策存在差异。例如,在操作上,多数省份共济关系绑定成功后,被共济人就医使用家人的共济账户时不需要额外操作,仅需提供本人医保码(卡)即可,但广西、四川两地稍有特殊,就医时既需要提供患者本人的医保码(卡),也需要展示共济人医保码。在共济范围上,各省份对于可绑定和可共济的亲属数量等也有不同要求,像天津市规定参保人办理家庭共济账户可以绑定父亲、母亲、配偶及 4 个子女,最多 7 人,且同一个参保人可以接受其亲属共济的数量不受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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