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方公益诉讼促健身房刷脸解约,储物柜刷脸可开
2024年4月,一位志愿者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区检察院)反映线索,称家门口的健身房只有扫描人脸才能进,更衣室储物柜也有摄像头,必须人脸识别才能打开。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刻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涉案健身房入口处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将人脸识别作为会员唯一入场方式,而进入更衣室后,男女更衣室都设置了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储物柜。检察官注意到,上述入口处及更衣室内均未见采集人脸信息的提示。
检察官认为,健身房的做法存在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风险。人脸信息系自然人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市数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营者采集信息应当遵循正当且必要原则,且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在多次实地走访后,检察官发现涉案健身房的更衣室人脸识别储物柜开箱方式与消费者刷卡开箱的功能基本一致,不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更衣室内安装摄像头作为人脸识别储物柜的开箱方式未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范围和存储时间等。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涉案健身房的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为维护消费者隐私和权益,检察官联合检务保障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侵权风险。
同时,检察院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该职能部门随即督促涉案健身房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其他类似经营主体进行排查,防止不当收集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
2024年9月27日,闵行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11月15日,检察官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对涉案健身房进行回访,发现健身房已取消人脸识别功能,改为使用会员账号及手环等方式开启储物柜门。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维护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促进了相关行业规范化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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