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集中整治美容美发行业 66件超期化妆品被查处

拱墅区集中整治美容美发行业 66件超期化妆品被查处

拱墅区集中整治美容美发行业,66件超期化妆品被查处

为全面提升拱墅区美容美发行业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近期,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商务局对美容美发行业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拱墅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美容美发店的预付卡使用、合同签订、化妆品经营等方面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美容美发店100余家。

执法检查中,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发现部分美容美发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预付卡充值金额超过法定额度

某理发店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收取消费者吴某及潘某的预付式充值款超过2000元,违反了《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

预付卡充值未签订合同

某理发店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的过程中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未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35万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某美容美发店店内大厅放置一张含有“*品牌升级送福利 赠送消费券不参与折扣,最终解释权归品牌方所有”等文字内容的宣传海报,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1万元。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某美发店涉嫌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其购买的70包无氨白粉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制使用日期等信息,使用该化妆品经营漂发服务项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没收剩余30包无氨白粉,罚款1万元。

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某美容美发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染发膏,香水柔顺护发素两款化妆品,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以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某美容生活馆提供美容服务时使用的66件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效期,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过期化妆品66件,罚款2万元。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对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美容美发服务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注意查看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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