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8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瞩目的二手房合同诈骗案进行了开庭宣判。这起案件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
被告人赖日华以‘炒房’之名,在 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刘璟、沈文钦,欺骗业主称过户后会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支付尾款,以此手段骗取他人出售房产共计 53 套。案发之时,其中 26 套房产的尾款仍未结清,涉及金额近 1.4 亿。令人震惊的是,警方调查发现,这场金额上亿的‘炒房’骗局,启动资金竟然仅仅是借来的 100 万。
经过法庭的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人赖日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刘璟、沈文钦身为银行职员,利用其特殊身份帮助主犯骗取被害人信任,构成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同时,涉案未结清尾款的 26 套房产和 3 个车位,将依法返还给原业主。
众多受害者之一的陈文迪,在得知涉案房产会返还给原业主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回顾这场骗局,2022 年 8 月,自称华恒地产中介的人联系到陈文迪,称有买家欲购买其妻子王缨名下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的一套 180 平米房产。双方以 780 万的价格达成协议,签署《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当天,王缨收到 10 万元定金。协议约定买家以 30%首付加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过户后,买家抵押房屋向银行申请组合贷 540 万元,贷款由银行直接转到卖家账户。然而,两个月后,王缨不仅没有收到尾款,还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骗局,她的房子被抵押给了民间放贷人,而买家只是房屋的‘代持人’,背后的操盘手正是赖日华。
今年 4 月和 7 月,该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庭上争议焦点集中在‘赖日华是炒房还是合同诈骗’‘沈文钦、刘璟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以及‘涉案房产的处置’等问题。法院认为,赖日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近 1.4 亿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沈文钦、刘璟明知赖日华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分别造成被害人损失 3159 万余元和 10750 万余元,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这场二手房骗局的曝光,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它不仅让众多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也凸显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和监管漏洞。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房产市场的监管,规范交易流程,提高违法成本,以保障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房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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