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的违纪违法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刘新林与同在建筑行业的妻子关系紧张,在妻子指责其'不拿钱回来总要做点事'后,他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据了解,刘新林利用手中的规划权为妻子的发财之路助力。在规划方案评审过程中,他利用职权之便,使得为了得到他支持的开发商将设计业务交给其妻子卢某华。在刘新林和妻子的'苦心经营'下,刘新林先后为卢某华打招呼承揽了 3000 多万元的建筑设计业务,仅这项违纪违法所得就达 697 万元。
此前,刘新林已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帮助妻子承揽业务违规获取巨额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设计、规划、评审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等行为,于 2023 年 2 月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 月被'双开',12 月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
2023 年 8 月刘新林受审时,曾有 128 名干部现场旁听。刘新林曾以'专家型官员'出现在公众视野,大学毕业后从事规划管理长达 30 余年,先后任郴州市规划局副科长、科长、副总规划师、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职务,但最终却因未能正确使用权力,'规划'错了自己的人生。
此事件再次为国企反腐敲响警钟,提醒广大国企员工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同时也凸显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对于遏制国企内部腐败现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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