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在例行监管中,查获一起携带濒危鳄鱼标本入境案件。
经海关关员开箱查验,在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箱中发现一件疑似鳄鱼标本。进一步鉴定结果显示,该标本属于CITES附录Ⅱ受保护的湾鳄标本,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据该旅客自述,其在境外市场购买了该鳄鱼标本,打算带回国内收藏。然而,其不知该标本属于濒危物种,私自携带入境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鳄目所有种均被列入CITES附录Ⅰ、附录Ⅱ受保护,私自携带、邮寄鳄鱼及其制品进出境属于违法行为。海关将持续加大对濒危物种走私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据了解,湾鳄是世界上最大的爬行动物之一,成年湾鳄体长可达6米,体重超过1吨。由于其珍稀性和收藏价值,湾鳄及其制品在非法市场上屡遭盗猎和走私。
海关呼吁广大旅客,在出国旅行或购买纪念品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携带或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同时,海关也呼吁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濒危物种走私违法行为,共同保护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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