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永胜派出所原所长朱云龙、原副所长马宪涛滥用职权罪案。经查明,2012年一起寻衅滋事致伤案件被二人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未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朱云龙、马宪涛违法行使权力,导致涉案人员未能及时受法律制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朱云龙、马宪涛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朱云龙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正在办理中。朱云龙的上诉状显示,其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事实不符。
朱云龙辩称,当时其意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被害人得到了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并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朱云龙还认为,即使其认识和方法不当,也不宜使用刑事手段处理。
朱云龙的上诉状还表示,即使法院认为其构成滥用职权罪,也应定罪免罚。朱云龙认为,本案系双方土地纠纷引发,按照治安案件处理符合规范,且促使被害人获得高额赔偿。
朱云龙此案备受关注。2023年5月,哈尔滨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专班将朱云龙、马宪涛涉嫌渎职犯罪线索交由五常市检察院侦查。同年8月,朱云龙、马宪涛主动到五常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朱云龙、马宪涛作为拥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使权力,损害了司法公正,也影响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朱云龙、马宪涛的上诉回应了社会关切,二审法院的审判结果将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并对类似案件处理起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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