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公布了对前国家主席阮春福的审查结果及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的声明,经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对阮春福给予纪律处分和警告。
调查发现,阮春福在担任总理期间,对卫生部和下属单位在抗击 COVID-19 疫情中出现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而言,他被指控未能对某些违规行为进行适当监督和采取措施。
声明指出,阮春福在抗疫工作中承担的主要责任是“领导不力,对下属单位缺乏严格监督”。他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导致一些严重后果”。
阮春福已接受处分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工作,弥补过失。”
除了阮春福,越共中央政治局还对前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提出了批评。调查发现,张氏梅在组织工作中存在一定疏忽,导致一些干部任命不当。
政治局决定对张氏梅提出批评,要求她“深刻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张氏梅已接受批评并表示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
针对阮春福和张氏梅的纪律处分,越共中央政治局强调,这是党和国家根据党内规定和法律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的体现。政治局指出,越南共产党始终重视党纪党规建设,将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政治局还呼吁全体党员和干部从中汲取教训,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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