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侵害涉侨企业权益犯罪,保障侨胞合法利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侨胞合法权益,最高检察院和中国侨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依法打击侵害涉侨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犯罪,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惩侵害涉侨企业权益犯罪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侵害涉侨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虚假诉讼、恶意破产等损害涉侨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在办理涉侨企业刑事案件时,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侵害涉侨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侨胞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要依法平等保护涉侨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涉侨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涉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促进纠纷依法解决,维护涉侨企业的正当利益。对于涉侨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涉侨企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检侨联动机制
为加强检侨合作,《意见》提出要普遍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检侨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要共同加强与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涉侨检察工作中的问题,为涉侨企业和侨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涉侨案件较多地区的检察机关,可以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侨联组织、归侨侨眷集中的社区,重点涉侨企业以及侨商投资区、创业园、创业基地等探索建立专门涉侨人员接待窗口、联络站、工作室,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加强组织保障
《意见》强调,要加强检侨工作组织保障,提升联动协同能力。检察机关要将涉侨检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与侨联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检侨合作情况,共同探讨涉侨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检侨合作不断深入。
通过加强检侨合作,严惩侵害涉侨企业权益犯罪,保障侨胞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有利于侨胞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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